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行为,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护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建设施工现场形象品质提升安全文明施工费,是在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执行《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取及使用管理规定》(渝建发〔2014〕25号)及2018年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有关规定的基础上,单独计取的施工现场围挡及大门增加费,该费用并入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入工程造价。
安全施工费:指施工现场安全施工所需要的各项费用。文明施工费:指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所需要的各项费用。环境保护费:指施工现场为达到环保等有关部门要求所需要的各项费用。临时设施费:指施工企业为进行建设工程施工所必须搭设的生活和生产用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临时设施费用。
负责对市重点建设工程和国家、市批准立项的新建、扩建、改建、大型维修活动及跨区、县的大中型建设项目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施安全监督管理。(2)负责全市建筑行业的安全监督管理和执法工作。负责对全市各区县(自治县)建筑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1、营业收入不超过1000万元的,按照2%收取重庆安全文明施工费;营业收入超过1000万元至1亿元的部分,按照1%收取重庆安全文明施工费;营业收入超过1亿元至10亿元的部分,按照0.2%收取重庆安全文明施工费;营业收入超过10亿元至50亿元的部分,按照0.1%收取重庆安全文明施工费。
2、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取费标准为安全文明施工费根据工程的所在地(市区或者非市区),工程的类型取费在2%到6%。具体可以查看当地的施工定额,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取费标准的设定是为了确保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与文明。
3、安装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取费基数为209%,费率是7%。当地定额中或在专门文件中进行规定,按直接费用的百分之多少收取。安全文明施工技措费综合算下来不得低于1%,否则按低价竞争给废标处理。
4、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国家规定比例是工程造价的5%-5%。
施工现场围挡及大门按照《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围挡及大门标准图集(2020版)》(DJBT50-133)执行的建设工程,建设施工现场形象品质提升安全文明施工费均按本通知规定(详附件)计取。
法律依据: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取及使用管理规定》 第四条 安全文明施工费由安全施工费、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费及临时设施费组成。安全施工费:指施工现场安全施工所需要的各项费用。文明施工费:指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所需要的各项费用。
营业收入不超过1000万元的,按照2%收取重庆安全文明施工费;营业收入超过1000万元至1亿元的部分,按照1%收取重庆安全文明施工费;营业收入超过1亿元至10亿元的部分,按照0.2%收取重庆安全文明施工费;营业收入超过10亿元至50亿元的部分,按照0.1%收取重庆安全文明施工费。
安全施工费:指施工现场安全施工所需要的各项费用。文明施工费:指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所需要的各项费用。环境保护费:指施工现场为达到环保等有关部门要求所需要的各项费用。临时设施费:指施工企业为进行建设工程施工所必须搭设的生活和生产用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临时设施费用。
本制度适用于重庆电网建设有限公司XXX项目部及各劳务分包队伍。2安全措施补助费使用范围1用于本工程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过程中加强安全保障所采取的补充防护措施费用。2用于本工程所属区域内设置的安全文明施工标志牌、警示牌、隔离防护围栏等设施费用。